【提示】董事、股东参与认购或与认购对象有关联关系的,应当回避表决。 4.发行股票方式
非上市公司定向发行
发行方式
可一次核准,分期发行
首期发行(核准之日起)
发行比例
不少于总发行量50%
期限
3个月内发行完毕
剩余数量
12个月内发行完毕
超过核准文件限定有效期限
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
备案时间
每期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将发行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年前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