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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一)清算义务人★★★
  是指有义务组织公司清算的人,包括有限公司的股东、股份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
  (二)清算组(清算阶段的代表机构)★★
比较     自行清算     指定清算
情形     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组成清算组     债权人、股东、董事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时,法院应予受理:
①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
②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
③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股东利益
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     由股东组成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①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②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③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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