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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一)形式
  1.派生分立(AAC
  2.新设分立(ABC
  (二)分立程序(与合并类似)
  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
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提示】公司分立中没有赋予债权人请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因为无论如何分立,债务人的数量都是增多了,这本身就对债权人有益处,这与合并的理解角度相反。
  (三)分立中对债权人的保护
  公司分立前债务由“
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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