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经济法练习

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

情形

具体规定

对内转让

程序

普通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特殊

①合伙协议若明确约定合伙人之间转让合伙财产份额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不违背公序良俗,可认定其合法有效
②在其他合伙人
未同意合伙财产份额转让之前,当事人就合伙财产份额转让签订的转让协议,应当认定为成立但未生效
③如其他合伙人
明确不同意该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则转让协议确定不生效,当事人不能履行该转让协议

对外转让

条件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优先购买权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人身份的取得

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合伙企业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314人看过 1年前

全部评论(4)

1年前

1年前

1年前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