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合同★
(一)合同性质
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二)损失赔偿
1.委托人的赔偿责任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2.受托人的赔偿责任
(1)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共同处理委托事务
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合同任意解除权
要点 | 具体规定 | |
法定任意解除权 | 委托人或受托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委托 | |
损失赔偿 | 前提 | 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 |
无偿委托合同 | 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 | |
有偿委托合同 | 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