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经济法练习

 一、委托合同★
  (一)合同性质
  委托人与受托人
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二)损失赔偿
  1.委托人的赔偿责任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
“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2.受托人的赔偿责任
  (1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
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共同处理委托事务
  
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合同任意解除权

要点

具体规定

法定任意解除权

委托人或受托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委托

损失赔偿

前提

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

无偿委托合同

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

有偿委托合同

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示例1·无偿委托合同】张小花委托李四介绍个男朋友结婚,李四则将自己认识的所有靠谱男青年召集起来。李四与张小花协商,安排在一天排队相亲。海选相亲当天上午,张小花的高中男生向其微信表白,张小花心动,于是通知李四解除委托合同。由于委托合同是无偿的,且解除时间不当,因此张小花应赔偿李四召集组织海选相亲的直接损失。
  【示例2·有偿委托合同】稳老师委托媒婆介绍个对象结婚,商议报酬1万元,服务期半年。媒婆介绍了很多优秀女青年,但稳老师由于工作繁忙大多数未配合相亲,后通知媒婆解除委托合同。媒婆要求稳老师赔偿的部分包括直接损失(联系和介绍女孩的费用)和可期待利益损失(报酬1万元中的一部分或全部)。

718人看过 2年前

全部评论(5)

2年前

2年前

2年前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