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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3.撤销权行使的法律效果
  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
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即归于无效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归纳】合同保全中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

比较项目

代位权

撤销权

狭义代位权

代位保存权

影响债权实现

适用情形

①主债务人享有非专属于自身的债权;
②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①主债务人的债权+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
②主债务人的债权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

不以相对人恶意为要件

①放弃债权;
②放弃债权担保;
③无偿转让财产;
④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

相对人恶意为要件

①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转让或购买财产;
②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行使途径

提起代位权诉讼

①向相对人主张其向债务人履行;
②向破产管理人申报;
③其他必要措施

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行使范围

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

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行使费用

债务人负担

——

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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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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