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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二)行使途径——诉讼

1.诉讼程序
(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自己的名义”,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3)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撤销权行使期限
(1)主观期限。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2)客观期限。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链接】注意结合第二章中的“民事法律行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进行对比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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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