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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分析】
  (1)乙公司有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
  (2)由于甲公司支付了6万元服装款,因此乙公司只能就剩余未履行的4万元价款部分,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即,乙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公司交付价值6万元部分的服装,不得拒绝交付全部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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