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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LeeJanmy
【分析】
(
1
)乙公司有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
(
2
)由于甲公司支付了
6
万元服装款,因此乙公司只能就剩余未履行的
4
万元价款部分,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即,乙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公司交付价值
6
万元部分的服装,不得拒绝交付全部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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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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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xygen
学习一下
2年前
LeeJanmy
2年前
LeeJanmy
2年前
LeeJanmy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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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