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经济法练习

 一、约定不明时合同内容的确定规则
  
  根据《民法典》: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注意,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上述流程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表中所整理的情况进行判断。

不明确的内容

法律规定的履行原则

价款或者报酬

①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提示】履行地可理解为产品的交付地点或服务的提供地点。
②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履行地点

货币

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不动产

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其他标的

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提示】如交付机器设备,在卖方所在地履行

履行期限

债务人

可以随时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债权人

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履行方式

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提示】如标的物以什么方式交付、产品如何加工、交通运输工具的选择、报酬或价款如何结算等

履行费用

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提示1】履行债务所需要的必要费用,如运输费、包装费、邮寄费、装卸费、登记费、关税等。
【提示2】如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导致债务人交货的路途遥远,由此增加的运费,由债权人负担

674人看过 2年前

全部评论(3)

2年前

2年前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