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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LeeJanmy
2.
迟到(早发、逾期到)
受要约人在“
承诺期限内
”发出承诺,按照通
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
要约人,但是因
其他原因
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
该承诺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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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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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
LeeJan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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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Jan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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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Jan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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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