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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2.迟到(早发、逾期到)
  受要约人在“
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该承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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