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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归纳】要约撤回与撤销

比较事项

要约撤回

要约撤销

发生时间

要约生效之前

①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
②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
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针对对象

未生效”的要约

已经生效”的要约

是否允许

允许撤回

允许撤销,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除外,具体包括:
①受要约人已依法作出承诺;
②要约人确定了
承诺期限
③要约人
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④受要约人
有理由相信要约不可撤销而且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合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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