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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三)拾得人“拾金不昧”
  (1)返还权利人的具体程序。
  根据《民法典》规定: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1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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