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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三、拾得遗失物的处理规则
  (一)概念
  发现他人遗失之物而实施占有。
  
  【示例1】同学搬新家,留下一个旧桌子,上写纸条“这桌子我不要了,谁爱要谁要”(无相对人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之抛弃动产)。该桌子为无主物,稳老师路过后甚是喜爱,于是拉回家。此属于原始取得中的先占,不属于拾得遗失物。
  
  【示例2】同学搬新家,在楼道中遗留了一个实木家具,稳老师路过后甚是喜爱,于是拉回家,此属于拾得遗失物,同学并未丧失实木家具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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