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法练习

【分析】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贾某自2月1日起已经丧失该房屋的所有权,李某自2月1日起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张某未经登记,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4月1日贾某将该房屋卖给王某,属于无权处分,但王某有权主张善意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请稍等,正在加载
已显示全部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