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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分析】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贾某自21日起已经丧失该房屋的所有权,李某自21日起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张某未经登记,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41日贾某将该房屋卖给王某,属于无权处分,但王某有权主张善意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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