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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4.质押背书★★

款式

与一般背书转让相同,但是必须加上“质押”字样作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如果不记载“质押”,
等同于转让背书
——如果不在票据上记载上述内容,另行签订质押合同的,不构成票据的质押

效力

被背书人取得质权,包括:付款请求权、追索权以及委托他人收款的权利(被背书人可以再作委托收款背书)。
被背书人不享有票据权利的处分权(不可转让、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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