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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4.赵某、 钱某、 孙某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 约定损益的分配和分担比例为4∶ 3∶ 3。该企业欠徐某5万元, 无力清偿。 债权人徐某要求赵某清偿5万元欠款,根据约定的损益分担比例, 赵某可以拒绝该请求而只承担2万元的清偿责任。 ( )

【答案】 ×

【解析】 合伙人之间约定的损益分配的比例属于内部约定,不得对抗外部的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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