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共同购买货车跑运输,赵某出资30万元,占75%的份额, 钱某、孙某、李某共出资10万元,占25%的份额,四人未就共有的其他事项作出约定。 该货车1月份加油费为1万元。营运期间出过一次交通事故, 将行人高某撞伤, 应支付赔偿金10万元。后遇疫情,生意萧条, 徐某与四人商议愿出高价购买该货车, 钱某、 孙某、李某均表示同意,但赵某坚信疫情很快会结束不同意出售该货车。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1月份的加油费赵某应负担7 500元
B.对10万元赔偿金, 高某可以要求四人承担连带责任
C.因钱某、 孙某和李某同意, 即使赵某不同意转让, 该货车仍然可以转让给徐某
D.因赵某不同意转让, 该货车无法转让给徐某
【答案】 ABD
【解析】 选项A,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及其他负担,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按照其份额负担; 选项B,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 在对外关系上, 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 承担连带债务,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选项CD,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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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