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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24.甲签发一张票面金额为2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乙,乙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将票面金额改为5万元后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赵某在票据的背面注明保证字样并签章,但无法确定赵某签章在变造前后。下列关于对票据权利人戊承担票据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 乙、 丁对2万元负责, 丙、 赵某对5万元负责

B.甲、 乙对2万元负责, 丙、 丁、 赵某对5万元负责

C.甲、 乙、 赵某对2万元负责, 丙、 丁对5万元负责

D.甲、 乙、 赵某对2万元负责, 丁对5万元负责,丙不承担票据责任

【答案】 C

【解析】 变造前在票据上签章的票据行为人,依照原记载事项负责。 因此甲、 乙对2万元负责; 变造后在票据上签章的票据行为人, 依照变造后的记载事项负责。因此丙、 丁对变造后的5万元负责; 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所以赵某对变造前的2万元负责。 因此甲、 乙、 赵某对2万元负责, 丙、 丁对5万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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