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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3.监事会

职权
职权

监督权

①检查公司财务;
②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③监事可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⑤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⑥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提议权

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法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
②向股东大会会议提出提案。
【提示】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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