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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例题·单选题】(2014年)甲、乙两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位于北京和海口。甲向乙购买一批海南产香蕉,3个月后交货。但合同对于履行地点和价款均无明确约定,双方也未能就有关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依照合同其他条款及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价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按合同订立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B.按合同订立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
  C.按合同履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D.按合同履行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甲(北京)向乙(海口)购买一批海南产香蕉,这里乙应向甲交付香蕉,同时乙是接受货币一方,所以乙所在地为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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