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经济法练习

考点2-法律关系的基本构成
  一、主体
  (一)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

自然人

本国公民、居住在一国境内或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组织

1)法人组织。
2)非法人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提示】非法人组织是
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国家

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例如,国家作为主权者是国际公法关系的主体,可以成为对外经济贸易关系中的债权人和债务人;
在国内法上,国家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国内法律关系。(如发行国库券,或成为国家所有权关系主体)

法人

营利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法人等

非营利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

公办医院、学校等

社会团体法人

各类协会、学会等

捐助法人

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特别法人

特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二)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

指权利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它反映了权利主体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生而有之、死则消失】

行为能力

指权利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特殊的是自然人:年龄、智力+精神状态】

【提示1】行为能力必须以权利能力为前提,无权利能力就谈不上行为能力。
【提示2】法人的两个“能力”
同时产生、同时消灭
【提示3】法人的行为能力通过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代理人来实现。


  (三)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行为能力

年龄

智力、精神状态

无民事行为能力

<8周岁

(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和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8≤且<18周岁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8周岁

正常

视为: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提示】行为能力与职业、身体缺陷无关



459人看过 2年前

全部评论(4)

2年前

2年前

2年前

2年前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