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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例题·多选题】人民法院于2022630日受理了甲企业的破产案件,甲企业的下列债权和债务,可以相互抵销的有( )。
  A.甲公司的债权人A公司,拟以自己的债权抵销202076日向甲公司购货应付的货款
  B.甲企业的股东B,在2019831日出售给甲企业价值100万元的原料,B主张以此债权抵销欠甲企业的出资50万元
  C.甲公司的债权人C公司,于202211日已知甲公司具备破产原因,因业务发展吸收合并了丙公司,丙公司尚欠甲公司货款未付,C公司主张将自己的债权与此前丙尚未支付的款项抵销
  D.甲公司的债务人D公司,于2022112日得知甲公司欲申请破产,低价受让甲公司债权人对甲公司的债权,并主张以该债权抵销其欠甲企业的债务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抵销权。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2)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3)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选项A并没有说甲在202076日就具备了破产原因,所以选项A是可以抵销的。债务人的股东欠缴出资、抽逃出资的,与他的债权不能抵销,所以选项B不能抵销。选项C合并属于法定原因,可以抵销。选项D属于恶意受让债权的情形,所以不能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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