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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例题·单选题】20229月,A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本市债务人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下列有关甲公司的各种处理,符合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公司此前为乙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合同,管理人决定解除
  B.管理人为了维持甲公司的生产经营,决定用甲公司对丙公司的10万元债权抵销其所欠的丙公司的10万元债务
  C.B市法院因民事执行需要查封了甲公司一栋已出租的门市房并继续执行,不予中止
  D.甲公司清偿了欠丁银行的500万借款,该借款有甲公司的一栋写字楼做抵押,该楼市值60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受理的效力。对于破产企业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合同,管理人无权选择解除合同,所以选项A错误;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管理人不能主张抵销,选项B错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选项C错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但是,债务人以其财产向债权人提供物权担保的,其在担保物市场价值内向债权人所作的债务清偿,不受规定限制,所以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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