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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特别规定

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特殊要求

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职权:

(1)对上市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链接】一般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

(2)审议上市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3)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4)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5)审议批准特殊的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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