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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甲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赵某欠个体工商户王某10万元债务, 王某欠甲合伙企业5万元债务已到期。 赵某的债务到期后一直未清偿。 王某的下列做法中, 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

A.代位行使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自行接管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C.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D.主张以其债权抵销其对甲合伙企业的相应债务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 (1不得代位, 不得抵销, 排除选项AD;(2) 可以收益清偿, 可以请求强制执行, 选项C正确; (3) 剩下选项B自行接管, 即不经过人民法院, 类似于直接代位行使权利, 显然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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