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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LeeJanmy
甲曾任乙装修公司经理,
2013
年
3
月辞职。
5
月
8
日,为获得更优折扣,甲使用其留有的盖有乙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订立合同,购买总价
15
万元的地板。……对于甲离职一事,丙公司并不知情。
问:甲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签订的地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甲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签订的地板买卖合同有效。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甲虽无代理权,但客观上有使丙公司信其具有代理权的情形,并且丙公司为善意,故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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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
全部评论(2)
2024经济法
2年前
嘟嘟姐
路过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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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