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2017年1月,公司成立上市工作推进小组,开始全面评估公司是否满足主板上市条件,
在梳理自查过程中发现以下事项:
1.财务指标
东升医药2014年至2016年的主要财务数据见下表:

注: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计算
2.为激励员工,东升医药于2014年设计并实施了员工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池占公司
总股本10%。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分三批授予了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才在
内的共56名员工限制性股票,每批解锁条件和比例均不相同,目前由公司董事长吴籍和副董
事长付瑶代持。
3.东升医药分别于2015年2月和2016年8月进行两轮融资,相关决议经出席董事会董事过
半数通过,并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第二轮融资完成后,董事会(含
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人数共9人,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分别为某律师事务
所合伙人颜良(具有6年法律工作经验)、公司职工代表朱永萍和福药大学生物系教授叶君
(董事长祝超阳的大学老师)。
公司在保荐机构的指导下按照上市要求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并于2018年1月获准在主板
公开募股并上市。
要求:
结合资料,分析判断东升医药是否符合主板上市要求;指出公司决议机制和董事会设置
的不妥之处,并简要说明理由。







645人看过 1年前

全部评论(4)

(1)东升医药的财务指标符合主板上市的要求。
①净利润指标符合规定。
理由:东升医药2014年至2016年的净利润均为正数并且累计为10 900万元,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管理办法》中有关“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 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较低者为计算依据”的规定。
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指标或营业收入指标符合规定。
理由:东升医药2014年至2016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之和为14 110万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
业收入累计实现约16亿元,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有关“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 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的规定。
③发行前股本指标符合规定。
东升医药2016年末股本为3 600万元,超过3 000万元,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有
关“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 000万元”的规定。
④无形资产指标符合规定。
东升医药2016年末商标专利类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为3.65%(490/13 420),低于20%,符合《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有关“最近一期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
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的规定。
⑤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符合规定。
东升医药2016年末未分配利润为8 390万元,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有关“最近一
期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规定。

1年前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