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公司成立上市工作推进小组,开始全面评估公司是否满足主板上市条件,在梳理自查过程中发现以下事项:1.财务指标东升医药2014年至2016年的主要财务数据见下表:
注: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计算
2.为激励员工,东升医药于2014年设计并实施了员工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池占公司
总股本10%。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分三批授予了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才在
内的共56名员工限制性股票,每批解锁条件和比例均不相同,目前由公司董事长吴籍和副董
事长付瑶代持。
3.东升医药分别于2015年2月和2016年8月进行两轮融资,相关决议经出席董事会董事过
半数通过,并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第二轮融资完成后,董事会(含
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人数共9人,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分别为某律师事务
所合伙人颜良(具有6年法律工作经验)、公司职工代表朱永萍和福药大学生物系教授叶君
(董事长祝超阳的大学老师)。
公司在保荐机构的指导下按照上市要求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并于2018年1月获准在主板
公开募股并上市。
要求:
结合资料,分析判断东升医药是否符合主板上市要求;指出公司决议机制和董事会设置
的不妥之处,并简要说明理由。
a.独立董事中未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理由: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至少需要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所以公司的独立董
事组成不符合要求。
b.公司职工代表朱永萍担任独立董事不符合要求。
理由:根据规定,最近一年内曾经在上市公司任职的人员不能够担任独立董事;朱永萍属于公司现任职
员工,任命其作为独立董事不符合要求。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