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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③“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的处理
  可以延期或在降低底价、变更受让条件后重新进行信息披露。自首次正式披露信息之日起“超过12个月”未征集到合格受让方的,应当重新履行审计、资产评估以及信息披露等程序。
  (5)转让价格

时点

要求

首次正式信息披露

转让底价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转让标的评估结果

降低转让底价或变更受让条件后重新披露

披露时间

不得少于“20 个工作日”

新底价<评估结果90%

经转让行为批准单位书面同意

达成交易

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老侯提示】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价格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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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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