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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
  (一)资产评估范围
  1.应当评估
  (1)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3)合并、分立、破产、解散;
  (4)“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
  (5)产权转让;
  (6)资产转让、置换;
  (7)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8)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
  (9)资产涉讼;
  (10)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
  (11)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
  (12)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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