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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当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下列人员中,应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有(  )。


A.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入伙的新合伙人


B.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自愿退伙的合伙人


C.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被除名的合伙人


D.不参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
510人看过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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