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练习
甲公司在相关市场中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从2016年3月1日起,甲公司凭借其市场支配地位,持续从事不公平的垄断高价行为。2022年3月1日,该滥用行为的受害人乙公司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甲公司赔偿损失。甲公司提出,其滥用行为始于2016年,开始之时,乙公司即知情,直至今日才提出损害赔偿,3年诉讼时效已过,下列关于本案损害赔偿的表述中,符合反垄断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诉讼时效已过,甲公司有权拒绝赔偿乙公司损失
B.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全部经济损失的 50%
C.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自 2019年3月1日以来的经济损失
D.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全部经济损失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原告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超过3年,如果起诉时被诉垄断行为仍然持续,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损害赔偿应当自原告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3年计算。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