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甲个人独资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向陈某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年利率14%;利息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逾期年利率24%。王某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但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方式。借款到期,甲企业无力还款,陈某拟提起诉讼。
已知,2021年1月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3.85%。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相关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如果陈某请求按照年利率14%支付借款期间的利息,能否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简要说明理由。
(2)如果陈某请求按照年利率24%支付逾期利息,能否得到人民法院全额支持?简要说明理由。
(3)陈某能否要求王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例题9答案】
(1)能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根据规定,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请求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的除外。在本案中,14%<3.85%×4,该借期内年利率约定有效。
(2)不能得到人民法院的全额支持。根据规定,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为限。在本案中,24%>3.85%×4,人民法院最多支持按3.85%×4年利率计算的逾期利息。
(3)陈某不能要求王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根据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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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