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经济法练习

2022123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50万元,借期3个月的利息为4万元,约定以甲公司自有的一辆货车和一箱古董设定质押,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和质押合同。次日,甲公司按照约定向乙公司交付了用于设质的一箱古董,但货车一直未予交付。

手写板

20221220日,甲公司发现乙公司对其古董未采取适当保护措施,担心古董会损坏,遂要求乙公司将古董提存。

202333日,借款到期甲公司无力清偿任何款项,乙公司依法将甲公司用于设质的古董拍卖,古董以160万元成交,乙公司另向拍卖行支付拍卖费用5万元。甲公司得知古董拍卖的情况后,请求乙公司退还余款6万元。

已知,甲公司和乙公司对质权担保的范围未作特别约定。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对甲公司的货车是否享有质权?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公司能否请求乙公司将古董提存?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能否请求乙公司退还余款6万元?简要说明理由。

【例题2答案】

1)不享有质权。根据规定,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在本题中,甲公司并未向乙公司交付货车,乙公司对该货车不享有质权。

2)可以请求提存。根据规定,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3)无权请求返还6万元。根据规定,质押担保的范围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未约定的,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在本题中,甲公司所欠乙公司的本金150万元、借期内利息4万元、逾期利息、拍卖费用(实现质权的费用)5万元等均在质权的担保范围内,均可以古董拍卖所得160万元优先清偿,甲公司最多可要求返还1万元(16015045)。

294人看过 1年前

全部评论(4)

1年前

1年前

1年前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