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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十一章笔记

行政执法与民事诉讼并行的“双轨制”模式。
  (一)反垄断法律责任★★★(23修订)

垄断行为

实施垄断行为承担的责任包括:
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注意】最新修订的《反垄断法》增加了垄断行为的刑事责任,具体由《刑法》规定有关刑事责任的内容。

妨碍反垄断执法

妨碍反垄断执法的刑事责任


  (二)反垄断行政执法(多次考查)
  1.反垄断机构:双层制模式 ★★★
  
  『解析』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22考查)
  反垄断委员会是反垄断工作的
议事协调机构,其职责:
  (1)研究拟订有关竞争政策;
  (2)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
  (3)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
  (4)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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