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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东所控股上市公司吸收合并、发行证券

国有股东所控股上市公司吸收合并的,国有股东应当在( )前,将该方案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审核批准。
A.
董事会审议吸收合并方案


B.
聘请财务顾问


C.
股东大会对吸收合并方案作出决议


D.
通知债权人
354人看过 1年前

全部评论(6)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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