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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十一章练习

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表现

1)拒绝交易:占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拒绝向买者出售商品;
2)以间接方式拒绝交易:
①实质性削减与交易相对人的现有交易数量;
②拖延、中断与交易相对人的现有交易;
③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新的变易;
④设置限制性条件,使交易相对人难以与其进行交易;
⑤拒绝交易相对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以合理条件使用其必需设施。

正当理由

拒绝交易的正当理由:★
①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无法进行交易;
②交易相对人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出现经营状况恶化等情况,影响交易安全;
③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将使经营者利益发生不当减损;
④能够证明行为具有正当性的其他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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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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