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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九章练习

 支票(续)

付款★★

①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而非支票本身无效。
②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空头支票

出票人的存款金额不足以支付支票金额,付款人不予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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