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
2017年8月11日,甲公司接到乙公司出售某种设备的要约,有效期至9月1日。甲公司于8月12日电复:“如能将每件设备价格降低50元,即可接受。”对此,乙公司没有答复。甲公司于8月29日再次致电乙公司表示接受其8月11日要约中包括价格在内的全部条件。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的沉默表明其已接受甲公司的降价要求
B.甲公司8月29日的去电构成承诺,合同至此成立
C.甲公司8月29日的去电属于迟到的承诺,合同尚未成立
D.甲公司8月29日的去电属于新要约,合同尚未成立
【解析】(1)甲公司8月12日的电复,对乙公司8月11日的要约作了实质性修改,为新要约,乙公司8月11日的要约因此失效。(2)由于乙公司8月11日的要约已经失效,甲公司8月29日的去电不构成承诺,为新的要约,需要乙公司表示接受后合同方告成立。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