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单选】


李某为资助15岁的王某上学,与王某订立赠与合同,赠与王某10万元,并就该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后李某无正当理由,在交付给王某6万元后就表示不再赠与了。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李某应当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该赠与合同不可任意撤销


B.李某可不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王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赠与合同效力未定


C.李某可向王某要求返还6万元,因该赠与合同可任意撤销


D.李某可不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该赠与合同可任意撤销
338人看过 1年前

全部评论(2)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