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
独立董事的履职保障
上市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应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独立董事的撤换
独立董事应当积极履行职责,如果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
·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提议召开董事会; ·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提示】 a.根据证监会的监管规章,独立董事行使上述第(1)项至第(5)项职权时,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行使上述第(6)项职权的,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上述第(1)(2)项事项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 b.如果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审计、提名等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1/2以上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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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