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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人强制退伙
天道酬勤
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被除名的情形是( )。
A.
丁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B.
丙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C.
甲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有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行为
D.
乙合伙人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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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
全部评论(3)
w5***10
B
3年前
天道酬勤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一)未履行出资义务(选项A);(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选项D);(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选项C);(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3年前
天道酬勤
b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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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