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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泡泡糖呐
【单项选择题】甲、乙、丙于2012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4月丙将其部分股权依法转让给丁。2018年3月查实甲在出资时将仅值20万元的机器设备虚报为50万元。关于该情形,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除甲应补交其差额外,乙、丙和丁均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B.甲、乙、丙、丁应同时补交该差额
C.甲应补交其差额,其他股东不承担任何责任
D.除甲应补交其差额外,乙、丙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丁不承担责任
733人看过
3年前
全部评论(10)
迎着希望奔跑
论坛版主、原创作者
一起来学习
一起来学习
3年前
小小白
学到了
3年前
飞翔的企鹅
d
3年前
我是泡泡糖呐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丁并非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因此,丁是不需要为此承担责任的,应由乙和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3年前
我是泡泡糖呐
【正确答案】D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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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