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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法——风险转移

买卖合同+交付=风险转移  1.基本原则: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交付转移  2.动产交付的一般规则:  (1)直接交付至买方  (2)标的物由第三人运输——交付第一承运人,即为交付  (3)简易交付——合同生效时,视为交付  3.买卖在途标的物——合同成立时,风险转移  4.一方违约在先——违约方承担,包括:出卖人交货不合格买受人拒收;买受人违约不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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