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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赠与合同性质:诺成合同、单务合同、无偿合同
2.赠与合同的撤销★★★
  1)任意撤销——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例外:
  ①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②经过公证的赠与
  对于上述“不得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2)法定撤销
  无论赠与财产权利是否已转移,无论是否具有公益性质或经过公证,只要具有法定情形,都可撤销。

法定情形 (17年多选)

①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②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③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附义务的赠与)

撤销权的行使(了解)

①赠与人——期限: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
②赠与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
前提:赠与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
期限: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

3.赠与的法定解除(穷困抗辩)(了解)
  条件: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履行赠与义务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结果:已经履行的部分不能要求返还,未履行的不再履行。

730人看过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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