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赠与合同性质:诺成合同、单务合同、无偿合同
2.赠与合同的撤销★★★
(1)任意撤销——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例外:
①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②经过公证的赠与
(2)法定撤销
无论赠与财产权利是否已转移,无论是否具有公益性质或经过公证,只要具有法定情形,都可撤销。
法定情形(17年多选) ①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②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③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附义务的赠与)
撤销权的行使(了解) ①赠与人——期限: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
②赠与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
前提:赠与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
期限: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
3.赠与的法定解除(穷困抗辩)(了解)
条件: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履行赠与义务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结果:已经履行的部分不能要求返还,未履行的不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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