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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委托代理2-2
1.代理权滥用:
(1)自己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发生效力
(2)双方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发生效力
(3)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代理人和相对人承担连带责任
2.无权代理:
(1)没有代理权
(2)超越代理权
(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
——合同效力待定
被代理人-追认权、相对人-催告权、善意相对人-撤销权
3.表见代理:
(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构成表见代理
(2)代理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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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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