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题·多选题】(2010)甲公司决定分立出乙公司单独经营。甲公司原有负债5 000万元,债权人主要包括丙银行、供货商丁公司和其他一些小债权人。在分立协议中,甲、乙公司约定:原甲公司债务中,对丁公司的债务由分立出的乙公司承担,其余债务由甲公司承担,该债务分担安排经过了丁公司的认可,但未通知丙银行和其他小债权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丁公司有权要求甲、乙连带清偿其债务
B.丙银行有权要求甲、乙连带清偿其债务
C.小债权人有权要求甲、乙连带清偿其债务
D.甲、乙公司不得对债务分担作出约定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乙公司在分立协议中对公司债务分担的约定,经过债权人丁公司认可,因此该项约定对丁公司生效,因此对丁公司的债务,应由乙公司承担;但是,甲、乙公司在分立协议中对公司债务分担的约定没有经过丙银行和其他小债权人同意,因此,乙公司对丙银行和其他小债权人的债务,仍由甲、乙公司承担连带承担。综上,选项B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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