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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习】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2(单选)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辆车,份额比例为:10%20%30%40%。甲拟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戊。在共有人之间未就该事项作出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表述中,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是( )。
  A.乙、丙、丁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B.若乙、丙、丁不同意转让,则甲不得将份额转让给戊
  C.丙不同意该转让,可以要求法院撤销甲和戊之间的买卖合同
  D.若乙和丁均愿意购买该份额,应当由共有份额最高的丁行使优先购买权
1809人看过 7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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