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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习】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2(单选)
每天多学一点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辆车,份额比例为:
10%
、
20%
、
30%
和
40%
。甲拟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戊。在共有人之间未就该事项作出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表述中,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是( )。
A.
乙、丙、丁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B.
若乙、丙、丁不同意转让,则甲不得将份额转让给戊
C.
丙不同意该转让,可以要求法院撤销甲和戊之间的买卖合同
D.
若乙和丁均愿意购买该份额,应当由共有份额最高的丁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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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前
全部评论(9)
136****7728
A
7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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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