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二 物权变动的原因
| 类型 | 内容 |
| 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 买卖、赠与、互易等。一般情况下,动产看交付;不动产看登记 |
| 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 (1)事实行为: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
| (2)继承或受遗赠:继承或受遗赠开始时 | |
| (3)法律文书/征收:自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政府的征收决定生效时 |
【解释】“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
法律文书必须具有直接改变原有物权关系(如共有物分割),不必由当事人履行(给付判决)形成的效力。
【注意】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不必以公示为前提,但处分前要登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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