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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收购

对被收购公司的限制:
  (1)被收购公司不得为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2)被收购公司不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3)在过渡期内,被收购公司除继续从事正常的经营活动或者执行股东大会已经作出的决议外,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提出拟处置公司资产、调整公司主要业务、担保、贷款等议案,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25人看过 7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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